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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林勤綱檢察官淚灑法庭,因為他和阿扁從大學室友、昔日戰友,現在必須激動地對扁說:『親愛的朋友,請諒解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。』(引用:扁一審最後論戰 檢淚灑法庭 2009/07/29

今天在電視聽到林勤綱檢察官當年在戒嚴時代面對『拉倒吳鳳銅像事件』的辯護,尤其是對付當年專制的國民黨政府,可以推倒四個起訴的理由,真是精彩、勇敢。

讓我們一起來看看,你不可不知的台灣故事:拉倒吳鳳銅像事件......


(林勤綱:檢泣控扁涉貪~圖片取自中央社)

引用:曾韋禎的部落格二二八、社會運動與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嘉義中會(節錄)

拉倒吳鳳銅像事件

訪談、紀錄:曾韋禎
訪談人:盧俊義牧師(臺北東門基督長老教會,2004年1月1日21-23時)
    林培松牧師(臺南文賢基督長老教會,2004年1月19日10-12時)
    黃智鴻牧師(嘉義民雄基督長老教會,2004年2月2日9-10時)
    康文祥牧師(嘉義大林基督長老教會,2004年2月2日13-15時)

 

(盧):吳鳳銅像事件,是1988年12月31日發生的。當時是嘉義城隍廟建醮,嘉義市非常熱鬧,也來了不少進香客,所以警方派了不少警力在火車站前面維持交通秩序。剛好那時URM、林宗正牧師他們在作城鄉訓練,和鄭國忠牧師,他們在訓練一些基層的人,剛好訓練到第九期,第九期主要是針對原住民。所以有玉山神學院的學生,到了口埤教會接受訪問。要結束前,他們有討論,要作些什麼來成為訓練的成果。結果決定從最簡單的開始,把讓原住民感覺到羞愧的吳鳳神話破除,先將吳鳳銅像拆毀,還原住民尊嚴。就跟臺南市民進黨市黨部借了兩輛小貨車,加上民進黨的人,共八、九個,從臺南上來。早上來到嘉義尚未10點,一來就要動手,沒經驗,拆不下來,用鐵鍊要拉,也拉不下,還拉斷鐵鍊。有趣的是,當時現場維持交通的警察看到,立刻來阻止,加上第一分局就在附近,那裡的警察也立刻出來,而將他們給驅散。當時有個省議員黃昭凱,他們沒拆成垂頭喪氣,加上有的人也被警察持警棍毆打,心情也不是很好。11點多嘉義市黨部找這批人來休息、吃午餐,當時的市黨部在體育館附近。就在那時,有人提議,利用警察午休的時間,再去嘗試,且有人跑去中正路的電器工具行買了一把柴油電鋸。原住民有些是在山區伐木的,所以對使用電鋸相當內行。接著就分配工作,13時再回到吳鳳銅像現場,到了現場,電鋸從三隻馬腳一鋸,一下就鋸斷了。警察見狀,就拿警棍毆打,要原住民下來。他們一看,就拿鐵鍊套上馬首,另端綁在小貨車上,當時與警方發生拉扯,並告訴警察,若不退後,就會讓車子他自己連帶拉下摔落。警察看了也只得退後,一見警察退後,原住民就立刻躍下,讓小貨車拉倒銅像,銅像也就四分五裂。現場警察怒不可抑,就拿起警棍毆打在場原住民,小貨車玻璃被打碎,司機被強行脫出毆打。最後有四個人被抓進第一分局,黃昭凱為了把人要回來,多次交涉卻沒回應。最後的條件是群眾解散,才釋放這四人,談妥時也17點多了。卡瓦斯(余進仁)是玉山神學院學生,他肋骨就斷了二支,下體也受傷。

沒多久地檢署就來訊問,特地選了一個周六(1989年2月11日),傳訊了四人,問完隨即收押。讓我們措手不及,後來才知道,政治犯的提訊通常是選周六,而且都是問11點的,意思就是說結束時12點,就可順便收押,若要要人,常常會來不及準備,這樣就多了一個周六下午、周日全天可以問訊,也可以處理很多事情了,外界就不得而知了。在收押禁見中,只有律師可以去探視,任何民意代表也不得探視。而我們都不知道,他們臺南就有一群前往抗議,檢察官陳忠鎣將四人收押。我那天下午電話就接不完,周清玉、高俊明牧師娘高李麗珍、總會都有打電話給我,要我去找人。我就跑去找,聽說被收押了,我就找了幾個牧師,當時是舊曆過年前,我們就帶著剛炊好的甜粿、內衣褲,拿到監獄要叫人送進去給他們。結果無法探視,僅能把東西轉進去。我們中會牧師就在醞釀要如何去探訪這四人,我們就特地找了一天,嘉義中會決定要去關心這四人,臺南中會也來了幾個,共三十人。我們每個人都穿牧師袍,聚集在地檢署門口。地檢署的人就開始緊張了,怎會有一群全身穿得黑漆漆的人聚集在門口。而我們就進入地檢署了,見到了檢察官,他表示已經收押禁見,無法探視。我們就說林宗正牧師有氣喘,如果他被你們關死了如何如何,我們不打算做什麼,只要把林宗正牧師找出來一起祈禱,只是祈禱不說話,也讓我們回去好向會友交代。檢方表示要請示首席檢察官,檢方最後同意,但是必須在首席檢察官室。被帶過來與我們會面的,僅有林宗正牧師一人,我們三十幾人就在辦公室裡面,手牽手祈禱。我們這些牧師就開始惡作劇了,雖說是祈禱,其實是交談。首席檢察官還不放心說:「盧牧師你們就禱告喔。」我們也回應:「我們就只禱告,其他事不說。」我們就開始接力禱告,就像在說歷史一樣,一直說下去,祈禱了非常久。首席檢察官在旁催說:「盧牧師,你跟他們說好了啦。」另一位牧師就正色駁斥首席檢察官:「禱告中請不要亂說話。」我個人是認為不太妥當,因為祈禱是很嚴肅的事,不應該拿來開玩笑。到最後禱告完,林宗正牧師表示他也要禱告,首席檢察官也無可奈何。結束出來後,外面包圍了許多記者,圍上來問我們有何意思。我們就回答,規定禁見我們也見到了,規定不能討論案情,我們也在祈禱中把案情告訴上帝。記者反問,你們又沒使他們釋放。我們回答:「我們的目的又不是讓檢方把他們釋放,只是要打破禁忌。都已經規定收押禁見,我們三十幾位牧師就眼睜睜看到了,你們禁見就失去意義了。」隔天報紙就刊了好大一篇,不久後他們也獲得釋放。釋放時檢方要求交保,我們拒絕,雙方你來我往,最後也不了了之。

但是拆除吳鳳銅像意義就非常重大,吳鳳銅像一拆除,鄒族的原住民就發出了吶喊,象徵著鄒族恥辱吳鳳銅像,臺灣唯一的吳鳳銅像被拆除了。那個基座要怎麼處理?民進黨黨部就提議在那個地方蓋二二八紀念碑。國民黨就十分緊張,在二二八之前的農曆正月十六還是廿一,鄒族原住民就發動大遊行。

當時的省主席是邱創煥,更之前吳鳳廟、墓園都是他任內整修,那時落成時,就有幾個鄒族青年就有人下山示威,那時就宣稱要逮捕,有三、四個鄒族區會的牧師被收押,他為了安撫鄒族原住民,之後也趕緊釋放。政府得到的情報是整個鄒族都要下山抗議。再加上當時中研院的胡台麗、翁佳音都曾撰文指明吳鳳的故事是虛構,日治時代虛構,國民黨沿用,這故事對原住民來說就是種恥辱。當學術文獻愈來愈多時,正好遇上吳鳳銅像拆除的抗爭,國民黨中央認清這個事實,為了能安撫原住民,再加上面對國際社會的形象。這些考量下,邱創煥宣布1989年3月1日起,吳鳳鄉更名為阿里山鄉,以期削弱抗爭的著力點。然後在2月28日遊行的前一天,27日邱創煥第二次宣布1989年7月1日起,教科書不再有關於吳鳳的內容,已經有個故事不能再講授。換句話說,從拆吳鳳銅像延伸出來的意義就是臺灣的歷史改變,吳鳳鄉失落,阿里山鄉出現,吳鳳的故事已經從教科書刪除,所以年輕一代也都不知吳鳳的故事了。在拆除不久後,也發生吳鳳廟被縱火的事件。我們可以發現,這是URM作出來的一個運動,成為改變臺灣歷史的記號。

吳鳳銅像拆毀後,檢察官起訴林宗正牧師有四個理由:首先是毀損公物,其次是製造公共危險,再來是聚眾演說,最後是妨礙公務。最後為何都宣判無罪?法官宣判無罪的理由很有趣,他問警方:「他們拆銅像時,是否有交通管制?」的確當時為了避免危險,就有進行交通管制,警方答覆有。看錄影帶也是警方把現場管制很好,沒有人可以擅入。法官就說這樣就沒危險了,這樣就沒有公共危險的問題了。至於防礙公務毆打警察,也沒有驗傷單,反而民眾有驗傷單。更有趣的是毀損公物,那毀損公物是毀損什麼?得先證明吳鳳銅像是公物,就問嘉義市政府財產課課長,問吳鳳銅像是公物否?並且要他提出財產證明,可是他提不出來,宣稱那是在嘉義縣、市分治時,留在縣政府那,沒辦移交。結果法官就叫嘉義縣政府財產課課長來問,他表示當時早已移交清楚。法官要嘉義市政府財產課課長提證明,無法提出,最後他居然在法官前跪求,表示這是上面指示他這樣回答。所以最後判無罪。財產目錄總共有六個單位保管,即使這裡沒有,其他單位也會有。一開始開庭時,卡瓦斯用母語應訊,有臺南的民進黨員鬧場,之後周清玉打電話告訴我,跟我說法官是我們教會青年,我就趕快從辦公室趕去鼓勵法官。他是相當優秀的青年,他表示會從律師轉當法官,是想按部就班地去審判,我認為這是非常美的信仰見證。

(林):我們當時沒人敢去動蔣介石的銅像,那是一種偶像,對於全臺灣的政治壓力真嚴重,到處設立蔣介石的銅像,如果有刻意毀損,可能就是死刑了。那當時就有人想說,如能用紅漆去潑蔣介石銅像,那就很爽了。當時就風聞有人想暗中破壞蔣介石銅像,所以情治單位也緊張,都有在巡視。吳鳳銅像,政治性較小,而且這算統治者來污衊被統治者的一種手段,他算是族群衝突下的一個焦點,漢人來臺灣,對原住民的欺壓,強勢者用這種故事去把原住民污名化,這對於原住民精神上是很大的傷害。但是原住民無法平反,他們本身沒有紀錄下來的歷史可以拿來反駁。日治時代,原住民就被封鎖起來了,戰後國民黨政府破壞他們的傳統,其政治組織全被國民黨掌控。國民黨開放山區,等於侵犯了原住民的自治權。在長老教會中,儘量保護原住民的自治權,這是非常強烈的對比。這期間有些臺神學院的學生,受到較正確的教育,反思:你們用這吳鳳神話,我們原住民被欺壓反而還要感謝漢人,非常難以接受。林宗正牧師有從事URM訓練,URM是種城鄉運動,我本身是 URM第一屆學生,當時是偷偷找機會從美國到加拿大。當時加拿大有林哲夫,他是加拿大非常優秀的教授,他找一些有信仰的臺灣基督徒,找了一位 Edward。這屬於一種社會運動,讓人民可以表達出其感受,而尊重其主張的運動。例如墮胎,這很不得已的選擇,很多女性墮胎,是環境造成,如何去了解他們的痛苦,而提出一種合乎人性的方式讓此問題突顯,來幫他們處理問題。這就是URM的精神。又如環境污染的問題如何解決,以人民的感受為出發點,集合專業人士來提出方針。URM的訓練就是希望民眾能自我覺醒,當然國民黨很害怕這種東西呀。

臺灣的URM就是透過林宗正牧師,偷偷帶回臺灣,進行此種訓練,當時是在臺南口埤教會進行。鄭國忠牧師,目前擔任立法委員,也是URM的成員。當時林宗正牧師訓練完畢後,找了幾位原住民牧師,找了曾俊仁、潘建二、余進仁,他們就從臺南出發到嘉義。原先是打算拉下來,結果失敗。原住民他們行事很俐落,他們就弄來一個電鋸,警方都沒想到他們會再來拆毀。原住民就很難忍受有這種東西存在,這種偶像的存在是對他們的侮辱,吳鳳鄉應該改名為阿里山鄉,這都屬於自我意識的覺醒,這就是民主最根本的精神。精神的訓練是林宗正牧師訓練的,實際的行動則是潘建二、余進仁他們進行的。警方就蜂擁而上,當時多有趣,我是有錄影帶,但是暫時找不到,而且都發霉。在銅像拉倒時,現場民眾欣喜若狂。

我的角色是這樣的,我當時是常常從事社會運動,在這四人被收押後。我們幾個牧師先去探視,但只有林宗正牧師可以與我們見面,我們就圍著他,檢察官吩咐不能交談,就只是祈禱。我們就用禱告跟上帝說話,也是跟林宗正牧師說話,這就是我們巧妙的應變方式。之後我們幾位牧師輪流去探監,我是在2月16日去探監,我與另一個同工一起去,好像是叫做王進財,還煮了一尾鮮魚。去到監獄時,結果沒找到人,我問獄方,原來是秘密偵查。所以我們就趕到法院偵查庭,檢察官叫做陳忠鎣,聽說是跟溪湖一個基督徒是親戚,他叔叔知道他要辦這案,就曾告訴他長老教會不是簡單的,是非常有氣節,有能力的。進去法院後,我打聽林宗正牧師他們的下落,得知在開庭,探聽到是在那間開庭,我就直趨而去。一看,門窗都關上了,當時就有個聲音告訴我,把那窗戶打開,我就真的把窗戶打開了。窗戶一開,發現檢察官陳忠鎣座位與我對面相視,他問我做什麼。我答:「我是想看你們今天開這偵查庭,是否有尊重人權。」後來檢方也叫法警來,並問我是誰。我一時答不出來,林宗正牧師反應較快,說那是我堂哥。檢方就要看我身分證,我就拿給檢方看。不過平時林宗正牧師都稱呼我乾哥,所以乾脆跟檢方說我是他堂兄。我向檢方表示:「今天開庭,有通知律師嗎?有通知家屬嗎?若無,怎可偷偷開庭?」檢方一聽啞口無言,我仍緊追不捨,問檢方還要繼續開庭嗎?結果檢方說:「既然你是他堂哥,你代表家屬來這裡旁聽好嗎?」我就坐下來聽了,檢方表示交保要三十萬圓,可是我也沒帶錢呀,只得找嘉義的牧師才有辦法籌錢。這隔天報紙也刊出了,標題是〈牧師開窗戶 責問不尊重人權 檢方不見怪 請他進法庭旁聽 偵查毀損吳鳳銅像案 出現了「戲劇性」場面〉。

承辦法官林勤綱是我們教會的青年,非常優秀,曾擔任過李勝雄律師的助理。他說會很公正地審理這個案子,所以他要先弄清楚吳鳳銅像到底是政府財產還是私人財產。若是損毀公物就屬於刑事案件,私人財物就算是民事案件。偵查過程比較有趣的是,原住民他堅持用母語應訊,不用國語,因此就需要通譯,這也是前所未見的情況。這就顯示當時臺灣民眾自我意識就非常強烈,用母語應訊,就是一種權利,也受到法官尊重。

(黃):吳鳳銅像是1988年12月31日拆除的,這是因為政府長期用教育神話突顯吳鳳的偉大,像嘉義市還有吳鳳路,民雄還有吳鳳技術學院。用來侮辱雲住民,侮辱他們是野蠻的民族,原住民用拉倒吳鳳銅像來突顯他們的冤屈,這是URM的訓練之一。嘉義中會的特色是扮演地方守護與關懷的角色,這是其他中會比較難感受到的。吳鳳銅像拆毀事件發生在嘉義市,所以嘉義中會認為有責任去關懷,當林宗正牧師等四人被收押時,嘉義中會不斷去抗議、陳情、探監,要求首席檢察官將他們釋放,他們總共被關了七天。過程中盧俊義牧師發揮很大的作用,當時他任教會公報社的總編輯,跟嘉義地地區的媒體有很好的互動,喚起媒體的重視。最重要的是,抗議是否叛亂,現在是原住民先遭到侮辱,先把吳鳳銅像的真相呈現出來,對此事的判斷就不同了。盧牧師提供很重要的真相,讓媒體可以採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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